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:新疆兴林农资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新疆兴林农资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
地点: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
建设单位:新疆兴林农资有限公司
建设内容:新建一座1680m2的生产车间,为排架轻钢结构。生产三种产品:80%硫磺水分散粒剂、45%石硫合剂晶体和50%噻苯隆可湿性粉剂。
公示时间:自公示日起20个工作日
联系人:李腾飞
联系电话:138992528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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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意见及签字单 /upload/File/20201207/20201207100206_94133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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